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环境保护项目贴息补助审批

建设项目环保设施竣工验收(“三同时”验收)

省管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(表)审批

排放污染物许可证

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审批

环境污染防治工程专项设计证书审核推荐

环境保护设施运营资质认可审核推荐

进口废物审核

国家环保总局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审核

国家环保总局负责管理的建设项目的“三同时”审核

省批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(表)经批准后满5年方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(表)审核

省级自然保护区审核

环境污染限期治理项目竣工验收

国家级生态示范区试点审查、省级生态示范区核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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环境污染防治工程专项设计证书审核推荐

•  事项对象:从事环保设施运营管理的单位。

•  受理部门:监测科技处

•  项目编号: HB-7

•  审核依据:《环境保护设施运营资质认可管理办法 (试行)》(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发[1999]76号文)。

•  审核时限:按国家要求的期限完成审核、报批工作,我局审核时限 24个工作日。

•  事项条件:

( 1)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,稳定的组织机构和固定的工作场所、检验设备;

(2)、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财务状况;

(3)、从事环保设施运营管理一年以上,有两个以上运营实例;

(4)、设施稳定运行,达标排放;

(5)、有完备的设施运营合同。

7、办事程序:申请单位填写《环境保护设施运营资质证书申请表》一式4份,并提交下列材料一式2套:

(1)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;

(2)、办公、实验或检验场所;

(3)、两个(含两个)以上环境保护设施运营管理实例,包括:运营项目简介、运营合同、用户意见、地方环境保护部门出具的实施运营监测报告;

( 4)、上一年度财务状况,包括: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。

申报材料经省辖市环保局签署意见后,报我局审核;符合条件的向国家环保总局推荐。

8、具体审批程序

( 1)受理:

① 条件。申办人需提交的相关申办材料(详见“事项条件”)

② 标准。申办人提交的申办材料齐全规范有效

③ 本岗位责任人:审批事项受理中心(胡晓林、张胜军、周宁)

④ 岗位职责及权限:查验申报材料,并告知是否受理和办理时限,对不受理的要告知理由。

⑤ 办理时限:1个工作日

( 2)审核

① 标准。

•  符合国家规定,依法设立

•  组织机构稳定,工作场所固定

• 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财务状况

•  具有相应监测设备和健全的技术和质量管理制度

•  具有从事运营专业化、企业化的能力

•  具有相应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

•  建立相应的工作制度和规程

② 本岗位责任人: 监测科技处(李晓伟)

③ 岗位职责及权限:按照审核标准对申办材料进行初审,实地查看企业,组织专家进行评议,提出是否推荐的初审意见。

④ 办理时限:18个工作日

( 3)复审

① 标准。同审核标准。

② 本岗位责任人: 监测科技处(姚爱珍)

③ 岗位职责及权限:按照复审标准对审核意见进行复审。

④ 办理时限:2个工作日

( 4)审定

① 标准。同审核标准。

② 本岗位责任人:分管局长 (周惠良)

③ 岗位职责及权限:按审定标准对复审意见进行审定。

④ 办理时限:3个工作日

( 5)告知

① 标准。

② 本岗位责任人:审批事项受理中心(胡晓林、张胜军、周宁)

③ 岗位职责及权限:向申请人告知处理结果。

④ 办理时限:1个工作日

( 6)投诉

① 本岗位责任人:监察室(刘卫华)

② 岗位职责及权限:受理投诉意见,监察并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办理。

③ 投诉途径及方式、电话:电子邮件、信件和电话

④ 办理时限:1周

⑤ 告知方式及时限:电子邮件、信件和电话。时限半个月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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