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绿色社区
浙江开展 "绿色社区" 创建活动
浙江省"绿色社区"考评标准(试行)
浙江省"绿色社区"建设指导意见
 
 

浙江省“绿色社区”考评标准(试行)


名称 总分 内容 分值 考核方式 评分标准 自评 考评
组织得力 25 1、有专人负责“绿色社区”创建工作。 4 检查文件、档案和领导分工情况。 缺一项扣2分    
2、制定“绿色社区”发展计划和工作思路。 4 检查计划。 缺计划扣2分,内容不全扣1分。    
3、主动与区政府和主管部门建立联系制度,制定“绿色社区”年度活动计划,有年度工作总结,档案资料有专人负责,管理有序。 6 检查文件、档案和文字记录。 制度、计划、总结缺一项扣1分。    
4、社区干部一年中至少有1人参加各类环保培训,使之具有较高的环境意识和一定的环保知识。 6 检查学习计划和会议记录,进行问卷调查(问卷另设)。 问卷调查合格率低于80%,扣2分,低于50%以上,扣完为止。    
5、积极进行环境保护教育宣传,备有环保书籍、报刊、影象资料,社区宣传专栏经常有环保内容。 5 检查报刊、书籍,宣传栏等。 有关环保书籍、报刊、影象资料少于50册的扣2分。    
活动经常 30 1、结合社区实际以开办环保课堂、讲座的形式对居民进行经常性环境教育。 6 检查授课记录。 开课每季少于一次扣2分,扣完为止。    
2、运用黑板报、宣传窗宣传环保基本国策,张贴环保公益广告,有固定的环境宣教标志牌。 6 实地巡视,查看更新记录。 缺一项扣2分,一季度内不更新的扣2分,扣完为止。    
3、制定环境教育计划,结合“六五”世界环境日等重要环境纪念日,定期组织社区居民参与各类环保主题活动,所参与活动人数(次)应占社区居民总人数的20%以上。 7 检查活动记录。 全年不少于3次,少一次扣3分,人数不足20%扣4分。    
4、结合文明家庭创建,每年一次定期评比“环保家庭”,环保家庭占社区总家庭的10%以上。 5 检查活动记录。 不开展评比扣5分,少于10%,扣2分。    
5、推行垃圾分类收集和管理,配合有关部门为小区;污水纳管和雨污分流工作创造条件。 6 实地巡视。 缺一项扣2分。    
行为规范 30 1、社区无焚烧垃圾、树叶、露天烧烤等现象,居民不购买、不使用散煤。 6 实地巡视。 发现一次或一处,扣6分。    
2、无随意倾倒废物,特别是危险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现象发生,将废电池、废灯管投放到专门的收集筒内。 6 实地巡视。 发现违反规的情况,扣6分。    
3、引导家庭使用布袋子、菜篮子等可重复使用器具;塑料袋等白色污染的使用量明显下降。 6 实地巡视,问卷调查(问卷发问)。 问卷调查合格率低于80%,扣3分,低于50%,扣6分。    
4、无磷洗衣粉的使用率达到100%,环保冰箱、空调等环保电器的拥有率达到10%以上,并逐年递增。 6 实地巡视,问卷调查(问卷发问)。 问卷调查合格率低于80%,扣3分,低于50%,扣6分。    
5、社区居民自觉不吃野生动物,减少使用一次性制品。 6 实地巡视,问卷调查(问卷发问)。 问卷调查合格率低于80%,扣3分,低于50%,扣6分。    
环境整治 15 1、社区环境卫生好、可绿化面积得到有效利用,绿化成活率达到90%以上。 4 实地巡视。 利用率不到90%扣2分,成活率小于90%扣2分,(新建社区绿化率必须>30%;老社区绿化率必须>20%)。    
2、社区内各类污染源达到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。 6 检查监测报告,实地巡视。 依照有关环保法律、法规和标准进行检测,不达标分数全扣。    
3、各种公共卫生设施保持完好,垃圾定点倾倒,及时清运,无粪水、污水满溢。 3 实地巡视。 有卫生死角或设施破坏的扣1分,有露天垃圾堆放或粪水、污水满溢的扣2分。    
4、无违法搭建,无乱贴挂、乱涂画,无乱停车辆,无乱设摊点等。 2 实地巡视。 有违建等违反规定的,扣2分。    
附加 10 1、提倡节约用水、提高重复利用率,社区内达到市级节水标准。 5 实地巡视,检查证书、资料。 无设施的扣2分,设施不运行扣2分。    
2、社区或居民在环保领域作出突出贡献,被社会认可的。 5 实地巡视,检查证书、资料。 上级政府或环保部门颁发的奖状、证书,新闻舆论等社会公认的赞誉。    

注:各项相加之和达到90分以上,即达到“绿色社区”标准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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